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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49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工部、研工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党校计划于2015年4月至6月在东、北两校区举办第49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习班”),现将学习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教学方式及安排
1.学习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成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的精神实质等。了解党的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教学安排
(1)网上党校(14学时)
辅导对象范围:东校区、北校区入党积极分子
学习方式:登陆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注册和学习,网址http://202.4.157.26,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2)考试考核
完成网上党校全部课程学习任务,学员自己通过课程自测和综合测试,党校将安排网上集中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及招收办法
1.报名条件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及部分本科生骨干均可报名。
2.招收办法
党校招收学员采取自愿报名与学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网上注册截止时间:北校区4月15日、东校区4月22日。
三、组织管理及考核办法
1.组织管理
本期党校学习班组织管理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制,学校党校负责学习班的综合管理、结业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等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负责学员报名及分班工作。
2.考核办法
党校集中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明。考核成绩优秀者可被评为优秀学员。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四、学习要求
学习班学员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把理论学习与实际行动结合起来,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5410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一、学员注册
校园网登录:http://202.4.157.26,使用学号注册,带*号为必填信息,班级不填。非校园网使用VPN登录也可以注册和学习。
注册成功后,后台管理员对其身份进行审核(学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完成注册)。审核状态显示未通过的,可以进行课程学习,但不能进行自测和考试,不能结业。
二、学员课程学习
通过首页的课程中心按钮和课程学习区,可以点击进入课程学习。除选修课外,其他课程自测前,需先通过上一个课程的自测,各课程自测成绩均显示在课程中心页成绩区。可以进行的操作用红色部分显示,不能进行的操作用灰色部分显示。
三、学员考试
考试分为三种:课程自测、综合测试和集中考试。
1.课程自测:在每一个课程学习完成后进行,共需完成14学时必修课的自测。
2.综合测试:学员通过所有课程自测后方可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学员可反复测试,通过之后才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试。
3.集中考试:集中考试由学校组织统一在机房进行,严格要求,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员结业
1.学员最终成绩以集中考试时系统给出的成绩为准,60分及以上可以结业,颁发结业证明。
2.不设补考,60分以下为不合格,需参加下期学习班学习。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员可以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与考试系统通知公告栏内下载阅读《学员操作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1